logo







 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的通知 京人防发〔2020〕102号

.
名称 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的通知 京人防发〔2020〕102号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的通知

京人防发〔2020〕102号

  各区人防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综合执法局,机关各处、各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要求,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工作实际,对照人民防空系统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市场主体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将行政处罚行为区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统一编制了《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以下简称《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明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及可依申请缩短公示期。现就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的公示期限仅适用于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

  二、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应严格按照《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规定的公示期限进行公示,最短公示期限为3个月,最长为36个月。公示期届满的行政处罚信息不再公示,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除外。

  三、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可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提交申请缩短公示期,处罚公示期限为3个月和36个月的,不可依申请缩短公示期。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对于符合缩短公示期条件的,作出《缩短处罚公示期通知书》,按照《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的规定,将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做相应调整,缩短时间不能低于最短公示时间;对于不符合缩短公示期条件的,作出《不予缩短处罚公示期告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原有公示期继续执行。

  四、提出缩短处罚公示期申请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具体行政处罚相对人,且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二)申请人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至提出申请期间未产生新的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公示期已执行过半。

  五、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主体资格材料(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身份信息等);

  (三)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材料(如行政处罚缴款收据等);

  (四)承诺书。

  上述申请材料均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由本人签字确认。

  六、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交虚假材料申请缩短处罚公示期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不予受理,申请人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同类申请。

  申请人违反承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已缩短公示期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撤销原缩短决定,原有公示期继续执行,一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同类申请。

  本通知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

  附件: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略)

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12月15日

  (注:附件请登录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查询)


 关联内容
55279

延庆公司解异常

55278

西城公司解异常

55277

通州公司解异常

55276

顺义公司解异常

55275

石景山公司解异常

55274

平谷公司解异常

55273

密云公司解异常

55272

门头沟公司解异常

55271

怀柔公司解异常

55270

海淀公司解异常

55269

丰台公司解异常

55268

房山公司解异常

55267

东城公司解异常

55266

大兴公司解异常

55265

朝阳公司解异常

55264

公司解异常


 关键字
  行政  违法  行为  人民  防空  系统  分类  目录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关于印发《北京市体育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的通知 京体法宣字〔2020〕8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的通知 京人防发〔2020〕102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水行政违法行为信息公示分类管理规定》的通知 京水务法〔2020〕23号

 关于印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管理暂行规定》和《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的通知 京城管发〔2020〕93号

 关于印发《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的通知 京建法〔2021〕7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2021年修订稿)》的通知 京人防发〔2021〕61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水行政违法行为信息公示分类管理规定》的通知 京水务法〔2020〕23号

 关于印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管理暂行规定》和《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的通知 京城管发〔2020〕93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