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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应如何移除 因未年报或未公示相关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或按照规定公示相关企业信息后,向所在区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主动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可以向所在区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通过从我局网站上下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填写好,然后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和《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向住所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区市场监管局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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