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注册地址出租 3000~4500元/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代理记账 1600元起
资质或许可证 议价
银行下户/实际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议价
高新/专精特新/技术先进认定 议价
商标代理/专利申请 议价


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金融组织信息公示办法》的公告 京金融〔2022〕23号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金融组织信息公示办法》的公告

京金融〔2022〕23号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市地方金融组织信息,提高本市地方金融组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金融组织信息公示办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5日

北京市地方金融组织信息公示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便利公众依法获取本市地方金融组织设立、变更、终止等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方金融组织,是指依据《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经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金融监管局)批准取得相应行政许可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交易场所以及国家授权地方监督管理的其他金融组织。

  本办法所称地方金融组织信息,是指市金融监管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地方金融组织信息,包括地方金融组织设立、变更、终止等信息。

  第三条 市金融监管局公示地方金融组织信息,应当坚持以公示为常态、不公示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 信息公示主体

  第四条 市金融监管局行政审批处、地方金融机构监管一处、地方金融机构监管二处、地方金融机构监管三处为信息公示主体,各处室按照职责在市金融监管局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地方金融组织设立、变更、终止等信息。

  第五条 信息公示主体在开展信息公示工作时负责:

  (一)发布、更新、维护本处室职责范围内的地方金融组织信息;

  (二)与本处室相关的地方金融组织信息公示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信息公示范围

  第六条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地方金融组织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示的地方金融组织信息,以及公示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地方金融组织信息,不予公示。

  第七条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示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地方金融组织信息,不得公示。但是,第三方同意公示或者市金融监管局认为不公示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示。

  第八条 市金融监管局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示。

  市金融监管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示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 信息公示流程

  第九条 地方金融组织设立、变更、终止等信息应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市金融监管局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法律、法规、规章对地方金融组织信息公示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在公示地方金融组织信息前,市金融监管局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规定对拟公示的地方金融组织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未经保密审查的地方金融组织信息不得公示。

  第十一条 未纳入公示范围的地方金融组织信息,可按照《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具体指引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金融监管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联内容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第68号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第83号 
  关于做好因列异满三年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移出工作(试行)的通知 京市监发〔2020〕93号 
  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市监信规〔2021〕3号 
  工商总局解读《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图解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政策解读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654号 
  印发《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发改财金〔2018〕1704号 
  印发《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的通知 发改财金〔2018〕1862号 
  印发《关于对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发改财金〔2018〕176号 
  关于印发《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统发〔2015〕47号 
  关于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函保字〔2021〕843号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第44号 
  印发《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发改财金〔2018〕1614号 
  印发《关于对文化市场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发改财金〔2018〕1933号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第58号 
  办税指南——纳税信用修复(“最多跑一次”事项) 
  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修复工作指南》的通知 办市场发〔2022〕172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失信信息信用修复与异议处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京文旅发〔2020〕45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2019年第37号 

 关键字
  信息  公示  地方  金融  组织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 第67号

 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金融组织信息公示办法》的公告 京金融〔2022〕23号

 关于印发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统字〔2019〕9号

 关于印发《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统发〔2015〕47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财务业务

地址出租

关于我们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特点优势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银行业务

企业登记

客户推荐佣金

单间时租

经营异常

挂靠公司

联系我们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6   联华众创空间经营异常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